臺北市大安社區大學108年第一期招生簡章
金甌校本部 校址:臺北市大安區杭州南路二段1號;洽詢專線:2391-5081#9;傳真:2391-1418。
東方教學點 校址: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1巷52號;洽詢專線:2706-9285;傳真:2784-9585。
開平教學點 校址: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148巷24號;洽詢專線:2706-3758#101、103;傳真:2706-3273。
本校報名服務時間為平日週一至週五15:00-21:00;網址:http://daan.cogsh.tp.edu.tw/
報名須知
一、 入學資格:免試入學只要有學習成長和再進修的意願,均可報名入學。
二、 上課期間:108年3月4日(一)至108年7月6日(六)止,共計18週。
(社區大學每年分兩期,分別於每年三月初及九月初開課,每期以上課18週為原則,一個課程每週
上課一次以3小時計,亦有6週、12週之短期課程。)
三、 報名時間:107年12月24日(一)起至108年2月27日(三)止(各課程報名額滿為止)平日週一至週五15:00-21:00。
※貼心小叮嚀:1081期開學日為3月4日(一),請依選修課程到校上課;因招生人數不足當期決定不開課之
班級,本校會主動通知學員辦理轉課或退費。而確定開立之課程不另行通知上課時間。
※107年12月31日(一) ~108年1月1日(二)適逢元旦連假,本校停止辦公、報名、上課。
※108年1月28日(一)~2月1日(五)辦公室暫停受理報名作業。
※108年2月4日(一)~2月8日(五)適逢春節期間,本校停止辦公、報名、上課。
※108年2月28日(四) ~3月1日(五)適逢和平紀念國定假日,本校停止辦公、報名、上課。
※若課程於108年2月18日(一)招生人數未達開課基本人數,則該班停止招生。
四、 報名方式:於各教學點辦公室辦理。
五、 學分費優惠減免須知:
(一)優惠最低為5折。
(二)各項優惠僅能擇一辦理。
(三)同一學員報名1081期3學分全額課程任三門,第四門課程可依下列優惠方案擇一辦理:
1.加贈當期5折課程乙門(免收學分費)。
2.加贈當期免學分費課程乙門(不收保證金)。
3.任選當期乙門全額課程以5折優惠。
(四)免學分費課程須於開設課程所屬教學點報名,並繳交NT$500元整保證金,實際缺課週次未超過應上課週次五分之一《三學分課程為四週次(含)以下;二學分課程為三週次(含)以下》,保證金全數退還,最遲於當期課程結束後兩週內持收據辦理退還完畢。
(五)未繳交證明文件者,以全額收費,三個工作天內補證者退還差額。
(六)一學分課程,不適用「學分費」優惠對象與減免辦法。
(七) 本期「學分費優惠對象與減免辦法」及課程優惠之適用,僅受理至108年3月22日(五)止。
◎『學分費』優惠對象與減免辦法:(不含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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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對象 |
申請所需證件 (需出具正本供影印備查) |
備註 |
全免 |
(1)本年度績優志工(限壹門) |
代表本校領獎、受獎證書 |
洽各教學點行政人員 |
(2)年滿八十歲以上長者 |
身份證 |
年滿八十歲第一期須檢附證明文件 需繳保證金NT$500元整, 缺課未超過1/2期末退還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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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校志工本期服務時數滿100小時者(限壹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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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各教學點行政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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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開課滿一學期之現任大安社大講師 |
講師證 |
需繳保證金NT$500元整, 缺課未超過1/5期末全額退還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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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折 |
(1)身心障礙人士 |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 |
每期報名須檢附證明文件 |
(2)低收入戶 |
本年度低收入戶證明 |
每期報名須檢附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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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開平、東方、金甌現職教職員工及大安社大職員工 |
教職員證 |
每期報名須檢附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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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安區現任鄰里長及大安區內正式立案社團負責人 |
鄰、里長證 |
每期報名須檢附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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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登記證 |
經內政部社會司、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核發立案證明,並取得法院公證之法人登記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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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校志工本期服務時數滿54小時者(限壹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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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各教學點行政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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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校特約商店負責人 |
職員證與身份證 |
詳各教學點特約商店簽訂合約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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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折 |
(1)原住民 |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
原住民族血統 |
(2)新住民 |
居留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
第一次享優惠時須檢附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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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校特約商店員工 |
職員證與身份證 |
詳各教學點特約商店簽訂合約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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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校前一期班代(每班限一位壹門) |
班代當選證明書 |
洽各教學點行政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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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甌、開平、東方校友 |
畢業證書、校友證 |
洽各教學點行政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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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校志工本期服務時數滿36小時以上者(限壹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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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各教學點行政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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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殊境遇婦女 |
特殊境遇婦女證明 |
(特境婦女之證明文件由中央/地方主管機關開立,相關身分定義詳見「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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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安區公所現任職員(含里幹事) |
大安區公所職員(工)識別證 |
每期報名須檢附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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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滿七十歲以上長者 |
身份證 |
年滿七十歲第一期須檢附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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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折 |
(1)夫妻選修同期課程 |
身份證(正反面) |
限同時報名 |
(2)家庭共學(二等親以內) |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
限同時報名 |
◎學分費優惠時段:(須於優惠時段內完成報名繳費,始得享有優惠)
金甌校本部因配合國家考試暫停受理報名作業,實際影響之日期及原因請以大安社大官網公告為主。
優惠時段 |
新生 |
舊生 |
107年12月10日(一)~12月29日(六)止(1072期原班舊生班級團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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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折 |
107年12月24日(一)~108年1月4日(五)止 (107年12月24日下午15:00起開放新生及它期/它班舊生報名)
※107年12月31日(一)
~108年1月1日(二)適逢元旦連假,本校停止辦公、報名、上課。 |
85折 |
85折 |
金甌校本部108年1月12日(六) 成果展現場報名者 |
85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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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1月7日(一)~1月25日(五)止 |
95折 |
9折 |
※108年1月28日(一)~2月1日(五)辦公室暫停受理報名作業。 ※108年2月4日(一)~2月8日(五)適逢春節期間,本校停止辦公、報名、上課。 ※108年2月28日(四)
~3月1日(五)適逢和平紀念國定假日,本校停止辦公、報名、上課。 108年2月11日(一)~2月27日(三)止 |
全額 |
95折 |
108年3月4日(一)起 |
全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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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優惠最低為5折。 (二)各項優惠僅能擇一辦理。 (三)同一學員報名1081期3學分全額課程任三門,第四門課程可依下列優惠方案擇一辦理: 1.加贈當期5折課程乙門(免收學分費)。 2.加贈當期免學分費課程乙門(不收保證金)。 3.任選當期乙門全額課程以5折優惠。 (四)舊生於各階段優惠期間報名,須出示學員證始享優惠。 |
◎報名準備資料:
舊生 |
新生 |
學員證 ※未帶學員證者,須有照片之身分證件1張換證入校 |
1.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2張 (入校換訪客證、報名核對身分資料用) |
填寫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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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費NT$200元整(報名費無論報幾科,每期僅收一次) 團體保險費NT$200元整/期(臺北市12所社區大學,僅選一處投保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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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相關優惠身份者需出具正本供影印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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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立收據,完成報名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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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項證件不齊者,於三個工作天內補齊後受理,未補件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
※已先於臺北市其他社大繳交同期團體保險費200元者,報名時須提供前述繳費單證明,以避免重複收取團體保險費。
◎選課須知:本校報名服務時間為平日週一至週五15:00-21:00
(一)加選及改選課程
(1)加選、改選須於開學二週內【108/3/4(一)~3/15(五)晚間21:00前】完成。
(2)改選請持原收據辦理,第一次改選免收手續費(每人僅限一次),第二次起每改選一次酌收手續費NT$100元整。
(3)第三週【108/3/18】起,不再受理改選(轉班)及跨校區課程報名加選作業。(3/18起報名加選作業請洽課程所屬教學點辦公室)
(4)第四週【108/3/25】起加選課程者,不適用「學分費優惠對象與減免辦法」及課程優惠之規定。
(二)退選課程及退費(請持原收據及身分證件至原繳費教學點辦公室辦理)
(1)因招生不足未能開課者,除製證費不退費外,其餘項目全額退費。並請於開學二週內【108/3/4(一)~3/15(五)晚間21:00前】持收據及身分證件至原繳費教學點辦公室辦理退費或改選。
(2)報名後如係個人因素申請退選者,除報名費、製證費均不退費外,並酌收手續費NT$100元(依辦理次數酌收)。於開學二週內【108/3/4(一)~3/15(五)晚間21:00前】申請者,學分費(含雜費)與保證金全額退費,並酌收手續費NT$100元整;開學第三週【108/3/18(一)~3/22(五)晚間21:00前】申請者,學分費(含雜費)與保證金以七折退費,並酌收手續費NT$100元整。
(3)重覆溢繳團體保險費者,請於108/3/22(五)晚間21:00前帶1081期本校及臺北市它所社大繳費收據至後收取團體保險費社大辦理(依收據繳費日期判別),逾時不予受理。
(4)開學第四週【108/3/25】起不再受理退選課程及退費申請。
(5)報名免學分費優惠課程者,實際缺課週次未超過應上課週次五分之一《三學分課程為四週次(含)以下;二學分課程為三週次(含)以下》,保證金全數退還,並最遲於課程結束後兩週內持收據辦理退還完畢。
(三)旁聽課程
(1)免費旁聽:第一、十七週【108/3/4(一)~3/9(六)、108/6/24(一)~6/29(六)】開放免費試聽,請於當日課程上課前20分鐘,至各課程所屬教學點辦公室憑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辦理免費試聽手續。(僅提供當期已開班課程試聽;額滿、停招、不接受旁聽之課程恕不受理。)
(2)付費旁聽:第二至八週、第十至十六週【108/3/11(一)~4/27(六)、108/5/6(一)~6/22(六)】實施,旁聽乙門課程一次收費新台幣250元整(特殊教室課程旁聽費:電子琴課程新台幣300元整,烘焙課程新台幣300元整,電腦課程新台幣350元整),請於當日課程上課前20分鐘至各課程所屬教學點辦公室繳費辦理。(僅提供當期已開班課程付費旁聽;額滿、停招、不接受旁聽之課程及上課30分鐘後恕不受理。)
(3)旁聽費凡經繳納,不予退費;完成旁聽申請手續,始得進入該班級旁聽,並須主動出示旁聽收據給該課程講師及班代檢視;旁聽生須遵守及配合本校校園安全管制等相關規定,但不享有正式學員的各項權利與福利。
(4)凡未辦理旁聽程序而擅自入校上課者,經查證屬實,本校將補收旁聽費用,同時依據民法第184條規定,保留法律追訴權。
(四)注意事項
報名資料一經收件登錄,概不退還。學員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如接獲入伍徵召或工作轉調等)要求延期或轉讓課程。所選課程限學員本人上課,不得由他人頂替或冒名上課,亦不得讓渡或交換上課資格,如經查獲,本校得取消該課程上課資格且該學期費用不予退費。
(五)社區關懷專案(符合免學分費優惠身分者,請檢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至開設課程所屬教學點報名)
60歲以上、中低收入戶、設籍臺北市之長者(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血親):選修長青學苑課程「長青日本和紙撕紙畫」、「樂活養生八卦掌」、「◆文創新篇~Indesign」、「長青元極功夫扇-八福獻瑞」享免學分費優惠,報名時請檢具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血親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辦理;60歲以上之長者:選修「樂活人生:未來老化,退休規劃」、「銀光閃耀-樂齡生命故事花園」享免學分費優惠,報名時請檢具本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辦理;以上免學分費課程僅需繳交保證金NT$500元整,實際缺課週次未超過應上課週次五分之一,保證金全數退還。
六、 公共參與推動專案(符合免學分費優惠身分者,請至開設課程所屬教學點報名)
為鼓勵學員踴躍參與校務,推動公共參與優先選課,凡擔任當期班代表善盡職責,且經任課老師認可者,另參與前期與當期志工服務,服務時數累積達20小時(含)以上者,可於期末優先報名下期課程(選課時程與相關規定依學校公告為準)。
七、 非正規教育認證課程
1081期修習「★臺語傳統詩詞吟唱」、「實用英文初階」之學員,年滿二十二歲以上(或具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者),且修業成績合格(達六十分以上),缺課未超過總上課時數之六分之一,始獲頒學分證明,有效期限為10年。該學分證明未來將可做為進入大學、機關升遷考核之依據,或進入大學申請核抵學分之用,折抵辦法由各大學自行訂定之。
八、 其他:
※奉教育局規定,為維護校園安全,進入校園時,請學員主動出示及配戴學員證件,未帶任何證件無法入校。
※本校將依照報名人數保留開班與否之權利,並得依各班實際招生情形調配上課教室及設備。
※本校辦公室及教師不代理課程雜費,各班教具費、材料費、書籍費、講義影印費請於開學後由班代表與學員協議辦理。
※所選課程限學員本人上課,不得由他人頂替或冒名上課,亦不得讓渡或交換上課資格,如經查獲,本校得取消該課程上課資格且該學期費用不予退費。
※凡未完成報名程序或未辦理旁聽程序而擅自入校上課者,經查證屬實,本校將補收旁聽費用,同時依據民法第184條規定,保留法律追訴權。
※為維持上課品質,如有擾亂秩序、干擾老師上課或影響學員學習之情事,經勸導無效,本校得取消該課程上課資格且該學期費用不予退費。
※若臨時因颱風等天災影響,依人事行政局公告「停止上班上課」,本校則停課乙次,恕無個別通知,課程順延至補課週或班級討論補課事宜;教師若因事/病請假,教師與班代表請依學期開始所建立之班級通訊錄聯絡通知該班學員;並請於補課週結束(108/7/13週六)前補課完畢。
※如遇額滿課程請至本校課務系統http://daan.twcu.org.tw/線上登錄候補,或詢問課程所屬教學點辦公室。
※凡課程逾補課週(108/7/13週六後)進行校外教學、戶外課程活動之班級,敬請師生自行辦理投保相關事宜。
※因應詐騙猖獗,為確保您的權益,請您注意:本校僅接受現場繳費報名,不會要求您ATM轉帳,若您接到任何主動以「客戶滿意度調查」、「更改付費方式」等之名義,要求您提供個資、帳戶資料或操作ATM時請提高警覺並連繫各教學點辦公室確認。
九、 收費標準:
報名費每人每期新臺幣二百元整,新生學員證製作費用新臺幣一百元整(舊生學員證遺失補發費用新臺幣一百元整),旁聽費每一次新臺幣二百五十元整;學費目前以每一門課程每週上課以三小時計、上課十八週(計五十四小時)計新台幣三千元整為收費基準。團體保險費每人每期新臺幣二百元整(臺北市12所社區大學,僅選一處投保即可,已先於臺北市其他社大繳交同期團體保險費200元者,報名時須提供前述繳費單證明,以避免重複收取團體保險費),另外依課程實際需要,收取各項電腦設備維護費、電子琴維護費、廚房設備(瓦斯、電器)維護費等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