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社區大學110年第二期秋季班招生簡章


臺北市大安社區大學

110年第二期招生簡章

本校官網:https://daancc.tw/、課務系統https://daan.twcu.org.tw/

報名須知

一、    入學資格:年滿18歲免試入學,歡迎對課程有興趣者皆可跨區、跨縣市報名就讀。

二、    上課地點:金甌校本部(臺北市大安區杭州南路二段1)洽詢專線:

                 2391-5081#9;傳真:2391-1418

東方教學點(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152)

洽詢專線:2706-9285

開平教學點(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14824)

洽詢專線:2706-3758#101103

三、    上課期間:11096()11118()止,共計18(一年二期)

本校停班公告:適逢國定補班日911()、適逢中秋連假

    918()921()
適逢國慶連假109()1011()、適逢元旦紀念日連假

    1231()11112()

四、    課程時數:一年二期,每期18(3學分54小時)為原則。

                 另亦開設短期6(1學分)12(2學分) 課程。

五、    報名時間:110726()起至93()(各課程報名額滿為止)

                 疫情期間平日週一至週五11:00-15:00

110726()起至86()僅針對本校1101期春季班原班級舊生

符合團報資格者優先報名1102期秋季班課程。

11089()起開放新生及它期/它班舊生個別報名1102秋季班

  課程。

若課程招生人數未達開課基本人數擬將於110827()公告,

  該班則停止招生。

六、    報名方式:本期採線上報名方式進行,後續視疫情發展狀況、滾動調整報名方式

詳情請詳閱官網https://daancc.tw/報名資訊並至

課務系統https://daan.twcu.org.tw/線上操作相關程序

七、    重要提醒:

1102期開學日:11096()起。

1102期採行多元彈性教學模式為主,如受疫情影響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

  揮中心、教育局指示調整授課方式。

解封且校園開放情況請依選修課程到校上課/疫情警戒情況將依中央流

  行疫情指揮中心、教育局指示調整授課方式,將不另行通知上課時間

  如因招生人數不足當期決定不開課之班級,本校會主動通知學員

  辦理改選轉課或辦理退費作業。

奉教育局規定,為維護校園安全,進入校園時,請學員主動出示及佩戴

  學員證件,未帶任何證件無法入校。
校園開放實體課程需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進入校園

  請全程配戴口罩,並量測體溫,
凡耳溫38或額溫37.5者,請儘速就醫並返家休息,未配合且

  勸阻不聽者,禁止入校。

相關防疫措施將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臺北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及主管機關公告相關

  之防疫決定,本校亦隨時調整並滾動式修正發布相關防疫措施,敬請多

  加留意官網、FBLine@訊息。

八、    課業費(學分費)疫情期間特別優惠內容:(須於優惠時段內完成報名繳費

    ,始得享有優惠)


課業費(學分費)優惠期間

舊生優惠

新生優惠 (無本校學籍者)
google表單報名

7/268/6

(1101期原班級舊生團報1102)

85 (僅限舊生團報)

 

8/98/13

(開放新生及它期/它班舊生個別報名)

85

85

8/168/20

9

9

8/239/3

95

95

9/6

依「臺北市社區大學收退費標準」全額收費

內容須知:

(一)         報名時間:疫情期間平日週一至週五11:00-15:00 (如遇政府公告停班停課恕不受理報名作業)

(二)         收費標準:

1.   報名費:每人每期新臺幣二百元整,新生學員證製作費用新臺幣一百元整(舊生學員證遺失補發費用新臺幣一百元整)

2.   課業費(學分費):每一門課程每週上課以三小時計、上課十八週(計五十四小時)計新台幣三千元整為收費基準。

3.   團體保險費:每人每期新臺幣二百元整(臺北市12所社區大學,僅選一處投保即可,已先於臺北市其他社大繳交同期團體保險費新臺幣二百元者,報名時須提供前述繳費單證明,以避免重複收取團體保險費)

4.   雜項費用:依課程實際需要,收取各項電腦設備維護費、電子琴維護費、廚房設備(瓦斯、電器)維護費等。

5.   旁聽費:每一次新臺幣二百五十元整。

(三)         各項優惠皆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擇優選擇辦理。

同一學員報名11023學分全額課程任三門,第四門課程可依下列優惠方案擇一辦理:

1.  加贈當期5折課程乙門(免收學分費)

2.  加贈當期免學分費課程乙門(不收保證金)

3.  任選當期乙門全額課程以5折優惠。

(四)         舊生於各階段優惠期間報名,須出示學員證始享優惠。

(五)         未繳交證明文件者,以全額收費,校園開放三個工作天內補證者退還差額。疫情期間待實體授課時作業。

(六)         一學分課程,不適用「課業費(學分費)」優惠對象與減免辦法。

(七)         本期「課業費(學分費)優惠對象與減免辦法」及課程優惠之適用,僅受理至110924()晚間21:00止。

(八)         本校對於所辦理之課程、活動、講座、工作坊等均保有最終變更或調整之權利。

『課業費(學分費)』優惠對象與減免辦法說明:

本期「課業費(學分費)優惠對象與減免辦法」及課程優惠(擇一使用)

僅受理至110924()晚間21:00止。

 

優惠對象

申請所需證件

(需出具正本供影印備查)

備註

全免

(1)本年度績優志工(限壹門)

代表本校領獎、受獎證書

洽各教學點行政人員

(2)年滿八十歲以上長者

身份證

年滿八十歲第一期須檢附證明文件

需繳課業費(學分費)二折優惠,

缺課未超過1/2期末全額退還課業費(學分費)

(3)本校志工本期服務時數滿100小時者(限壹門)

 

洽各教學點行政人員

(4)開課滿一學期之現任大安社大講師

講師證

需繳保證金NT$500元整,

缺課未超過1/5期末全額退還保證金。

五折

(1)身心障礙人士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

每期報名須檢附證明文件

(2)低收入戶

本年度低收入戶證明

每期報名須檢附證明文件

(3)金甌、開平、東方現職教職員工及大安社大職員工

教職員證

每期報名須檢附證明文件

(4)大安區現任鄰、里長及大安區內正式立案社團負責人

鄰、里長證

每期報名須檢附證明文件

法人登記證

經內政部社會司、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核發立案證明,並取得法院公證之法人登記證。(每期報名須檢附證明文件)

(5)本校志工本期服務時數滿54小時者(限壹門)

 

洽各教學點行政人員

(6)本校特約商店負責人(限壹門)

職員證與身份證

詳各教學點特約商店簽訂合約書
每期報名須檢附證明文件

(7)原住民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原住民族血統
第一次享優惠時須檢附證明文件

八折

(1)年滿七十歲以上長者

身份證

年滿七十歲第一期須檢附證明文件

(2)

居留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第一次享優惠時須檢附證明文件

(3)本校特約商店員工(限壹門)

職員證與身份證

詳各教學點特約商店簽訂合約書

(4)本校前一期班代(每班限一位壹門)

班代當選證明書

洽各教學點行政人員
每期報名須檢附證明文件

(5)金甌、開平、東方校友

畢業證書、校友證

洽各教學點行政人員
第一次享優惠時須檢附證明文件

(6)本校志工本期服務時數滿36小時以上者(限壹門)

 

洽各教學點行政人員

(7)特殊境遇婦女

特殊境遇婦女證明

(特境婦女之證明文件由中央/地方主管機關開立,相關身分定義詳見「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

(8)大安區公所現任職員(含里幹事)

大安區公所職員()識別證

每期報名須檢附證明文件

九折

(1)夫妻選修同期課程

身份證(正反面)

同時報名
每期報名須檢附證明文件

(2)家庭共學(二等親以內)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同時報名
每期報名須檢附證明文件


選課須知:本校對於所辦理之課程、活動、講座、工作坊等均保有最終變更

              或調整之權利。

(一)        加選及改選課程

(1)加選、改選須於開學二週內9/6()9/17()晚間21:00前】完成。

(2)改選請持原收據辦理,第一次改選免收手續費(每人僅限一次)

  第二次起每改選一次酌收手續費NT$100元整。

(3)改選(轉班)及跨校區課程報名加選作業,僅受理至9/17()晚間21:00前,

   逾期無法受理。

(4)第三週【9/22】起,不再受理改選(轉班)及跨校區課程報名加選作業。

     (9/22起報名加選作業請洽課程所屬教學點辦公室)

(5)「課業費(學分費)優惠對象與減免辦法」及課程優惠規定之適用,

    僅至9/24()晚間21:00止,逾期不適用。

()退選課程及退費

(1)請於開學二週內9/6()9/17()晚間21:00前】持收據及身分證件至

   原繳費教學點辦公室辦理退費或改選。
因招生不足未能開課者,除製證費不退費外,其餘項目全額退費。

(2)報名後如係個人因素申請退選者,除報名費、製證費均不退費外,

  並酌收手續費NT$100元整(依辦理次數酌收)
開學二週內9/6()9/17()晚間21:00前】申請者,課業費(學分費)含雜費與

  保證金全額退費,酌收手續費NT$100元整;開學第三週9/22()9/24()

  晚間21:00前】申請者,課業費(學分費)含雜費與保證金七折退費,酌收

  手續費NT$100元整,第四週9/27起恕不受理任何課程退選及退費申請。

(3)重覆繳交台北市社區大學團體意外保險費者,請於9/24()晚間21:00前,

  出示1102期本校及臺北市任一社大繳費收據(依收據繳費日期判別)至後收取

  團體保險費社大辦理退費退保,逾期無法受理;9/27起各社大須待團險公司

  稽核並通知後,另行通知北市各社大學員至所屬社大辦理退保退費作業(請先

  自行收妥各社大繳費收據並等候通知),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4)免課業費(學分費)課程:本期◎銀光閃耀-樂齡生命故事花園、◎長青元極功夫扇-

      八福獻瑞,凡符合免課業費(學分費)優惠身分者,報名時請檢具本人之身分證

      正反面影本開設課程所屬教學點辦理報名;本課程僅需繳納保證金NT$500元整,

      出席次數須達課程五分之四者,方可申請退還。最遲於課程結束後兩週內持收據

      辦理退還完畢。

(5)凡欲申請課程退費者,請持原收據及身分證件至原繳費教學點辦公室辦理

  (6)報名資料一經收件登錄,概不退還。學員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如接獲入伍徵召

   或工作轉調等)要求延期或轉讓課程。另限學員本人上課,不得由他人頂替

   或冒名上課,亦不得讓渡或交換上課資格,如經查獲,本校得取消該學員上

   課資格並且該學期繳納之相關任何費用皆不予退費。

()課程旁聽辦法

(1)旁聽辦理方式:請於當日課前20分鐘,至各所屬教學點辦公室憑個人身分證、

  駕照或健保卡辦理免費試聽手續。

(2)免費旁聽:僅開放第一、十七週9/4()9/10()12/24()12/30()

  免費試聽,(凡當期額滿、停招、不接受旁聽之課程恕不受理。)

(3)付費旁聽時間:第二至八週、第十至十六週110/9/13()10/30()

    11/8()12/23()實施。(僅提供當期已開班課程付費旁聽;額滿、停招、

  不接受旁聽之課程及上課30分鐘後恕不受理。)

(4)旁聽費用:依教育局規定旁聽費用NT$250元整。
(除電子琴課程NT$300元整,烘焙課程NT$300元整,電腦課程NT$350元整)

(3)注意事項

   (3-1)凡於辦公室完成旁聽費繳納作業後,不予退費。

   (3-2)完成旁聽申請手續,始得進入該班級旁聽。敬請主動出示旁聽收據予

  該課程講師及班代檢視。

                 (3-3)旁聽生須遵守及配合本校校園安全管制等相關規定,但不享有正式學員的

          各項權利與福利。

                 (3-4)未辦理旁聽程序而擅自入校上課者,經查證屬實,本校除將補收

           旁聽費用,同時依據民法第184條規定, 保留法律追訴權。

()教師進修研習時數
凡學員具教師資格欲提出申請者,請於110820()前主動告知並完成報名及

    異動程序,始得完成受理。

()候補登記
如遇額滿課程請至本校課務系統https://daan.twcu.org.tw/線上登錄候補,或詢問

    課程所屬教學點辦公室。

()1102期班級補課模式

   自本期起凡因疫情、天災、講師請假等各種因素影響無法進行實體授課班級,

  皆立即啟動數位線上學習模式,敬請周知。

()推動公共參與(符合免學分費優惠身分者,請至開設課程所屬教學點報名)
為鼓勵學員踴躍參與校務,推動公共參與優先選課,凡擔任當期班代表善盡職責,

    且經任課講師認可者,另參與前期與當期志工服務,服務時數累積達20小時()

    以上者,可於期末優先報名下期課程(選課時程與相關規定依學校公告為準)

九、    非正規教育認證課程

1102修習「臺語傳統詩詞吟唱」、「水墨創作與賞析」之學員,凡年滿

二十二歲以上(或具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者),且修業成績合格

(達六十分以上),缺課未超過總上課時數之六分之一,始獲頒學分證明,有效

期限為10年。
該學分證明未來將可做為進入大學、機關升遷考核依據,或進入大學申請核抵

學分之用,折抵辦法由各大學自行訂定之。

十、    其他:

敬請多加留意本校停班、停課公告:911()適逢國定補班日、

918()921()適逢中秋連假、1009()1011()適逢

國慶連假、1231()11112()適逢元旦紀念日連假。

教育局規定,為維護校園安全,進入校園時,請學員主動出示及佩戴學

員證件,未帶者需換證入校。

本校將依報名人數保留開班與否之權利,並得依各班實際招生情形調整教室

  及設備。

本校辦公室及講師不代理課程雜費,各班教具費、材料費、書籍費、講義影

 印費請於開學後由班代表與學員協議辦理。

為維持上課品質,如有擾亂秩序、干擾講師上課或影響學員學習之情事,

  經勸導無效,本校得取消該課程上課資格且該學期費用不予退費。

凡課程逾補課週(111/1/15週六後)進行校外教學、戶外課程活動之班級,

  敬請師生自行辦理投保相關事宜。

因疫情升溫,宅經濟電商、網購正夯,近期詐騙集團會冒用學校、客服名義,

  致電學員「訂單錯誤要求操作ATM解除錯誤設定或提供個資資料…等」,請您

  特別留意,如有以上相關說詞,必屬詐騙,請勿聽信操作!如有問題,請立即

  與我們聯絡確認,金甌連絡電話:(02)2391-5081開平連絡電話:

    (02)2706-3758,東方連絡電話:(02)2706-9285